宝安刑事律师:出狱606天后,郭美美再入狱:获刑2年6个月

2021年10月18日14时,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郭美美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汪邹雅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宝安刑事律师认为,郭美美这是罪有应得。

自今年1月、2月起,郭美美、汪邹雅明知上家赵某(另案处理)销售的减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但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单价对外销售(上游生产商成本最低一粒八毛钱,经过层层加码,到顾客手里卖69元一粒)

截止案发,郭美美销售减肥糖100余盒,获利7万余元;此外,郭美美还帮助汪邹雅向赵某订货付款,共同销售减肥糖4盒,获利2796元。这次已经是郭美美“二进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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