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深圳劳动律师告诉你如何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而有些用人单位是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那么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怎样处罚?下面由深圳劳动律师网欧辉律师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如何处罚

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社会保险费包含的内容

社会保险一般包含五险,具体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1、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4、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5、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处罚款。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深圳律师网进行咨询,深圳劳动律师欧辉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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